平顶山卫东区公开招聘选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

作者: 时间:2023-06-12 点击数:

招聘岗位及要求:招聘小学教师60人、幼儿园教师20人、在职在编优秀小学教师20人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条件。

4.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取得岗位所需的职称、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名应聘。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取得,将依法取消聘用资格。报考岗位必须与所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标注的任教学科一致,其中包括幼儿园教师需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同一大类的专业视同为相近专业。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应用心理的考生,在报考心理健康教育岗位时,教师资格证书的资格种类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任教学段要求,任教学科可不作限制。

6.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报考语文学科必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二)具体条件

1.招聘报考小学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同时具备相对应的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报考幼儿园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2023年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书。本科及专科学历年龄要求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选聘(公开选聘在职优秀小学教师不参加笔试,直接面试)公开选聘在卫东区以外公办学校任教的在职在编优秀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二级及以上职称,有一年以上任教经历且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获得以下业绩之一:县(区)级及以上名师、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质课、骨干教师、文明教师、最美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德育先进工作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被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

5.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3年毕业生除外),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已被卫东区招录的在岗教师;

8.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报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2023年7月20日9:00至2023年7月22日17:30,报考人员登录卫东区人民政府网站,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提交诚信报考承诺书选聘 报名办法: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他人代报)、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2023年7月12日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未来路南段平顶山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邮政编码:467000 豫ICP备050024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