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学生三位一体的教育功能,根据《平顶山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平顶山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平顶山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平顶山学院学生考勤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我院特制定学生成绩管理预警机制并启动实施。
第一条 学业预警是我校针对个别学生出现严重影响学业的情况,及时提醒学生本人并告诉家长,通过学校、家长和学生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有针对性地采访相应的防范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教育手段和危机干预制度。
第二条 学业预警的对象是指学习成绩突然下滑,或因学习能力不足,或因违纪受处分等影响学业的学生。
第三条 学业预警的范围
1. 无故旷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数的四分之一者;
2. 累计挂科超过3门者;
3. 累计有2门次以上(含2门次)课程重修;
4. 一学期内累计旷课到10学时以上或因其它违纪原因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5. 沉迷于网络或其它原因影响正常学习、生活者;
6. 其他类似情况或院系认为需要进行预警的情况。
第四条 学业预警工作流程
1. 每学期期末至次学期开学一周内,学院教科办根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统计,确定进入学业预警范围的学生并初审,将学业预警学生不及格课程一览表(学生签字)报至教务处教学管理办公室审核。
2. 学院向预警学生下达《平顶山学院学业预警通知单(学生联)》,并要求学生家长签字确认,指导学生提交《学业改进计划书》,及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生的学习督促和指导。
3. 学院留存《平顶山学院学业预警通知单(存根)》和《学业改进计划书》,为每个预警学生建立学业预警、指导和跟踪管理档案,定期对本学期发出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跟踪指导,督促学生提高学习质量。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教师教育学院所有统招普通本专科学生。
第六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