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0-09-23 点击数:
平顶山学院党委: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根据党员推荐和情况,经各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薛斐月同志为积极分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党员推荐情况,全票同意推荐薛斐月同志为积极分子,经支部委员会2020年9月23日研究,党总支审批,确定其为积极分子。
详细名单附后
现予备案,请审查。
中共教师教育学院党总支委员会(盖章)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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