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专业建设是优化专业结构、推进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特色专业建设,充分发挥特色专业的示范作用,不断提高特色专业建设的整体水平,学校决定启动特色专业建设点评估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评估验收工作由主管校长领导,实行校、院两级评估,采用院级自查自评与校级评估验收的方式进行。
教务处作为评估验收工作的组织部门,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委托平顶山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点评估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对参评专业进行评估验收。
2009年评定为校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的专业(见附件1)。
自查自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发展与建设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需准备相关参评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各专业根据《平顶山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点评估验收指标体系》(见附件2)有关要求撰写《平顶山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点自评报告书》(见附件3)全面总结,重点突出、特色鲜明,主要反映参评专业的建设与发展情况,文字简洁,数据准确。主要内容包括:专业概况、专业发展与专业建设、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2)《平顶山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点自评报告书》一式5份,分专业袋装。
上述(1)、(2)、(3)、(4)报表须经相关部处认定,(5)、(6)报表由院系认定。
其它各类支撑材料,请各专业根据《平顶山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点评估验收指标体系》的要求自行准备,以备工作组核查。
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和电子档,于2013年4月12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4. 工作组根据《平顶山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点评估验收指标体系》做出评估验收结论。
评估工作组做出的评估结论提请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后,报请主管校长批示,公布评估结果。
评估验收为合格的校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将享有“平顶山学院特色专业”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特色专业建设点如验收不合格,学校将视情况或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或停止其建设,取消“校级特色专业”称号,停止下拨建设经费,两年内暂停该专业负责人及主讲教师申报任何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附件:1. 平顶山学院2009年校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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